第(2/3)页 这山林之中水草丰美,人吃不了杂草,可是兔子吃这些东西没有半点问题。 秦风抬手掂了掂,才发现这兔子少说也有十斤重。 能够长到这个分量,已经是颇为难得。 他找来一条麻杆,将麻杆拧成绳子,才将兔子给捆了起来。 不过一只兔子肯定是不够的,而且苍云岭物产丰富,自己少说也得多抓点东西回去。 在他身后的不远处,一颗三人合围才能抱住的大树后面,此时正有一双眼睛在盯着秦风的动作。 丁宁从吉丘就和秦风分开,按照秦风的说法,丁宁虽然有点武艺,可是前线的情况可不是一个两个高手就能解决的。 而且这里的环境恶劣,丁宁怎么也算是个水灵灵的大美人,秦风自然不忍心让她来这里风吹日晒。 可是当丁宁和秦风分开之后,却忽然发现,自己竟然不知道该去哪里好了。 他从小就在杀手组织长大,一身实力不俗,可是对外界的接触并不多。 这一次出门执行任务,也的确和秦风所猜想的那样,是她这辈子的第一个任务。 可是跟她同行的人都已经死去,而且丁宁也很清楚,这一次要杀秦风的人可不简单,所以组织也对这一次的任务十分的重视。 如果自己现在回去,迎接自己的只会是严厉的惩罚。 她在吉丘周围游荡了好些日子,才终于下定了决心,反正自己也没有去处了,不如就跟着秦风一起吧。 所以她便一路北上,到了最前线的黑溪城。 不过她进城之后,刚刚找到秦风的踪迹,就发现秦风进山了,心生好奇,自然就跟了上来。 看见秦风随便踢一颗石子,就能将一只兔子砸死,丁宁的心中不禁更加骇然。 所谓外行看热闹,内行看门道。 如果让不懂武术的人看到这一幕,只会觉得惊讶,可是丁宁身为习武之人,而且研习最深的就是暗器,就更清楚秦风这一手的背后,需要多恐怖的实力。 “不,这不可能,这一定是巧合。” 丁宁有些不敢相信。 她的天赋不差,而且练武也十分的刻苦,才能有今天的实力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