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沈长兴:“……三叔说的话有道理。” “毕竟在衙门还没宣判,让正凌把这些家产,全都交还给我们老沈家之前,这些都还是沈正凌的私产。” “我们这样把沈正凌的私产写在分家契书上,确实不好。” “但是分家这件事情,是经过我们老沈家所有人商讨,并且一致同意的。” “分家这种事太正常了。” “三叔你也知道,村里分家的人家很多。” “像二叔家,前不久也分家了,现在日子过得越来越好,对吧?” “至于分家的时候,家产要怎么分,其实都是由主持分家的长辈决定的。” “毕竟这些家产,都是长辈积攒下来的财富,他们才有决定权。” 沈长兴征求沈全寿意见:“所以,三叔你看这样行不行。” “正凌家里那些该还回来的私产,我们暂时先不管。” “只先把老沈家现有的家产分了。” “不过这么一来,五弟分得的那部分,可能就没办法写到契书上。” “但是这也不要紧,我们也有折中的解决办法。” “我记得,村里有些人家分家,并不是全家一起分的,只是把某几房或者某一房人口分出去。” “那么现在,我们就先把五弟单独撇开,只管按照四房人口分家的情况来操作。” “让五弟重新写过分家契书。” “写明我和三弟两个人,均分老沈家现有家财。” “四弟和正凌两家,只把人口分出去,不分任何财。” “您和几位族叔,也不至于白跑一趟。” “三叔,几位族叔,如何?” 沈长兴在镇上当了这么多年的账房先生可不白当的。 头脑比一般人转得快,而且逻辑思维清晰,说话条理分明,又句句在理,倒让人不好反驳。 沈全寿推脱道:“你这样说得轻巧。” “分家就应该把家里人叫齐,大家商量好,都没有意见才好分家。” “而不是像你们老沈家现在这样,由得你们几个人随口乱说,就把东西给分了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