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等沈正凌洗完澡,初一几人已经把野猪处理好了,和早就拆分好的老虎一起搬到牛车上。 卖猎物不需要这么多人,沈正凌让初一几人留下来看家,他自己一个人去就好。 沈正凌吩咐几人道:“要是有不长眼的过来闹事,直接打出去就好。” 这话,是在牛车赶出院门的时候说的,门外还站着几个没走的村民探头探脑,听见沈正凌这句若有所指的话,心头一凛,赶紧跑了。 沈正凌赶着牛车没有去镇上,而是直接去的县城。 大石镇太小了,不说虎骨、虎胆等这些上好的药材卖不出来价钱,就是一整头的野猪一千多斤,这个时候拉到镇上去,都没有哪个酒楼完全吃得下。 所以还不如直接去六合县,找准买家直接脱手,完美! 虎鞭、虎骨、虎胆到底值钱,加上一身虎肉,卖出去足足得了四百五十两银子。 相比之下,野猪虽然也是个庞然大物,就不甚值钱,整头出给酒楼,不过才得二十二两银子。 这还是因为这头野猪足够大只,不然还没有这么多银子。 当然了,这个不值钱是相对的,是跟老虎比的。 要是跟其他普通人的收益相比,这一头野猪,都抵得上普通人家几年的积蓄了,谁说不值钱? 老虎卖出去,换了几百两银子回来,沈正凌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,自己总算养得起媳妇儿了。 不然家里一直花费顾元元挣回来的钱,沈正凌虽然不介意被人说成吃软饭,心里压力也是很大的。 作为一个大男人,怎么能理所当然的让媳妇儿养?在沈正凌看来,那是不负责任的表现。 手上银子充分了,沈正凌第一个想法,就是去给顾元元买礼物。 成亲这么久,除了平时买点小点心和零食水果回家给顾元元尝鲜,他居然没有正正经经送过礼物给顾元元。 就这样,顾元元还说喜欢他…… 沈正凌想,他娘子真是这世上最好的娘子! 他本来就不是个精打细算的性子,手里有钱,买起东西来就更是收不住,最后在银楼里被人一顿忽悠,就花了上百两银子出去,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家。 第(3/3)页